判定的準則是
防爆電機的額定電流IN。當工,≤IN時,
防爆電器負荷就是在合適的范圍內。但由于Il≈風時,防爆電機的效率、功率因數(shù)最高,所以J1不宜太小。電機Il過小,說明電機的過安裝系數(shù)K值太大,對電機的用戶來說是個浪費。
反之,由于使用狀況的變化,超出了防爆電機技術條件的規(guī)定值,如實際的電壓Ul低于額定值UN的95%(近幾年供、需雙方有達成Ul不低于0.9UN,即允許電壓在-10%~5%的范圍內波動的默契)或者短時過防爆電器負荷;或者環(huán)境溫度超過40℃時,防爆電機的防爆電器負荷就要發(fā)生變化,溫度就要升高。這時,采取的對策就不盡相同了:恢復電壓,使之接近UN;降低防爆電器負荷(如拖動風機的電機,將風門縮?。?;改善電機的冷卻狀況(給電機額外吹點冷空氣)。
若
防爆電器的生產(chǎn)廠家給電機留的溫升裕度較大,在上列超出正常狀況下運行時,防爆電機的溫度還允許,則可以繼續(xù)運行。